中宏网讯 上交所上市委2025年第26次上市委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显示,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坤股份或发行人)(首发)暂缓审议。上市委要求结合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案例和报告期以前年度会计政策,进一步论证报告期对引进产品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光刻材料和前驱体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企业,恒坤股份因曾经的第二大股东组织开发网络赌博平台非法牟利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事件,其IPO进程备受关注。
引进产品净额法确认收入合理性待考
恒坤股份披露,2022年至2024年度自产产品收入分别为12357.89万元、19058.84万元、34418.93万元,占发行人各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8.94%、52.72%、63.77%;引进产品收入分别为19376.03万元、17094.17万元、19556.25万元,占发行人各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61.06%、47.28%、36.23%。
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显示,发行人自产产品成本分别为8215.37万元、13286.77万元、24448.08万元,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4.97%、97.77%、98.69%;引进产品成本分别为435.13万元、302.61万元、325.33万元,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3%、2.23%、1.31%。恒坤股份称,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自产产品成本,引进产品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成本均为运输费,金额占比较小。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财会〔2022〕32号《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关于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主要是以企业是否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为标志进行区分。如果是主要责任人,则以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如果仅为代理人,则按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当判断是否控制商品时,要从定价策略、库存管理、风险承担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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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据问询函回复之合同的权利义务,恒坤股份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时,产品价格由发行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责任人双方为发行人与供应商;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协议时,产品价格由发行人与客户协商确定,责任人双方为发行人与客户。
也就是说,销售过程中,与客户履约的责任人为恒坤股份且产品定价时恒坤股份为主导人。
报告期内曾经的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冻结
吕俊钦曾为恒坤股份董事、第二大股东,持股比9.4445%。同时曾为厦门万人控股集团董事长。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吕俊钦因曾通过组织开发网络赌博平台非法牟利,2020年7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同年7月21日恒坤股份公告,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需要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免去吕俊钦董事职务,并称免职人员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随后2021年2月1日,恒坤股份补发了股权冻结的声明公告,称吕俊钦所持股份2021年1月22日被冻结,司法冻结期限为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21日止。并称由于未收到当事人关于股权冻结的任何通知,2021年2月1日,根据中国结算此前发布的“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发生变化”通知,经系统查询,方发现股东吕俊钦所持有公司股份因司法原因于2021年1月22日被冻结。
需要指出的是,股权穿透显示,恒坤股份实控人易荣坤之配偶陈艺琴为厦门万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10%的第三大股东。企业年报显示,厦门万人控股集团与厦门万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均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二路9号,所不同的是一个是601室,一个是301室,且2017、2018年报显示,两个企业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完全相同。此外,发行人第三大股东李湘江控制的勾陈资本也为厦门万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10%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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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2025)鲁0304执恢181号执行信息显示,厦门万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翁春贤2025年6月4日也进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达1亿元。
图片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存贷双双持续走高、客户高度集中
2022年至2024年,恒坤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32176.52万元、36770.78万元、54793.88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2531.83万元、36548.98万元、57866.87万元,各期收现比分别为1.011、0.9940、1.0561。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2.35%、66.47%、64.07%,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2%、97.92%、97.20%。
同时,对应各期存货分别为4646.10万元、12100.99万元、15868.44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6%、20.64%、18.14%;长短期借款合计分别为10140.77万元、33930.44万元、61131.8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10140.77万元、18295.04万元、40085.39万元,占各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达36.33%、38.70%、52.52%。
需要注意的是,在2022年至2024年三个报告期收现比平均为1.02的情况下,恒坤股份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923.33万元、9049.38万元、11501.1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达15.30%、24.61%、20.99%。尽管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可能存在预付款,但对应各期合同负债额仅分别为113.02万元、865.98万元、1085.32万元。
图片来源:发行人上会稿
对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恒坤股份称,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领域,下游客户主要系晶圆厂,行业集中度较高,预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形。若未来与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22年至2024年度,恒坤股份引进产品销售毛利分别为18940.90万元、16791.56万元、19230.9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2.05%、74.42%、65.86%;自产产品销售毛利分别为4142.52万元、5772.07万元、9970.85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17.95%、25.58%、34.14%,这种“低毛利自产+高毛利代理”的模式,随着与SKMP等供应商的终止合作(如2025年终止光刻材料合作),如何提升自产产品盈利能力、降低对高毛利引进产品的依赖,或是恒坤股份业绩能否持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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