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2月21日,年内共有292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340只产业并购基金。多家公司表示,设立产业基金旨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投资前沿科技领域,以推动产业创新、智能转型、提质增效。
12月19日,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发布公告称,拟与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工医疗健康强链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公司拟出资1198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9.9%。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刘有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强链补链”,主要有三方面好处:首先,能前瞻性布局产业链,通过基金孵化或收购产业链上下游新兴技术企业,既能实现业务协同,还能抢占创新发展的先手优势;其次,可以发挥资金杠杆效应,用少量自有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大大降低大规模并购对公司现金流的直接冲击;最后,能优化财务表现,基金在项目孵化阶段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通常不用并入上市公司报表,等项目盈利后再收购并入,既能平滑业绩波动,还能增强当期盈利的稳定性。
刘有华同时提示,上市公司参与设立这类基金,要明确战略匹配度,投资方向需与主业强相关;要强化风险隔离,通过规范的基金治理结构掌握话语权,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和盲目决策的情况;要注重合规披露,及时、充分地披露基金设立、投资进展以及关联交易等信息,规避内幕交易和监管风险;控制杠杆与期限,科学设计融资结构,避免因过度负债、期限错配引发流动性风险。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要注意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如果未能及时缴付出资,或者未能完成备案,以及在政策法规、市场发生变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时,要及时告知投资者。对于基金的管理、项目的投资等,上市公司要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出现“失控”现象。(记者 桂小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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