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其中,在推动证券机构高质量发展方面,新“国九条”提出多项举措,包括“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以及“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等。
随后,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通过加强监管,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
4月12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表示,本次《规定》修订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从优化发展理念、加强投资者保护、健全内控治理、完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规定》做了修改完善,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管,督促上市证券公司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新“国九条”引领券商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上市证券公司共43家,总资产占全行业的77%,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全行业的70%和77%,规模和实力在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举足轻重。但从近些年的监管实践看,上市证券公司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投资者保护、内控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此前,证监会明确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此次新“国九条”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为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为清晰的指引。
中信证券表示,证券行业、投资机构与资本市场共同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华泰证券金融分析师沈娟表示,证券和基金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方,新“国九条”提出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有利于行业进一步回归本源,更好地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招商证券表示,新“国九条”引导行业机构强化使命感和责任心,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端正经营理念,服务“国之大者”。证券行业应牢记把功能性放在第一位,更加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所需,特别是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将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强监管促上市券商行稳致远
此次《规定》修订是落实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这并非《规定》的首次修订。证监会于2009年发布了《规定》,并分别于2010年、2020年进行了修订,《规定》从加强再融资、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方面对上市证券公司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整体来看,《规定》的实施对规范上市证券公司治理、强化内控合规、提升信息披露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促进上市证券公司的规范、稳健发展,对于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质效具有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意义。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规定》对上市证券公司提出了新的要求。从修订思路看,《规定》维持主要框架不变,明确了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同时遵守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监管相关法规,强化了行政许可、信息披露、信息管理、监管报告等要求。同时,对照近年来发行、上市等相关规则修订以及市场和行业变化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督促上市证券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功能型、集约型、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健全公司治理,发挥行业标杆示范作用。
券商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
整体来看,《规定》对上市证券公司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优化发展理念、健全公司治理、完善信息披露4个方面。
申兵表示,《规定》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强化上市公司姓“公”的意识,把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重中之重,健全客户关系管理,切实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
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发展理念要与时俱进。《规定》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坚持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在聚焦主责主业、端正经营理念方面做好行业表率。市场融资应当合理审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源更好地配置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重点领域。
同时,还要做好风险管理,优化公司内部机制。《规定》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带头落实好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更好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
此外,为让信息披露更透明,《规定》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立足行业功能定位和风险特征,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披露净资本和流动性等相关核心风控指标和财务运营状况,确保公司运作更加透明,财务报表更加规范,市场约束更加有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