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2026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达银罚决字〔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大竹渝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竹渝农商村镇银行)因存在“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征信查询前置系统个人查询用户新增和停用未备案;现金收付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等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9日被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分行给予警告并罚款27.51万元的处罚。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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