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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农商银行因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被罚款65.27万元

2026-01-05 09:10:09 中宏网

  中宏网讯 2026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的岩银罚决字〔2025〕6号、7号、8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岩农商银行)因存在“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采取有关风险管理措施。违反人民币流通及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一)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二)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留存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的相关操作日志少于六个月”等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6日被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分行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款65.27万元的处罚。

  同时,时任龙岩农商银行负责人张某德、时任龙岩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陈南方二人均因“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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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网站


  特别声明:文中提及内容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不构成实质性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素材源:吕怡蕾
编辑:康书源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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