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4月25日发布的温银罚决字〔2025〕2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州银行)因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方面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22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罚款225万元。
同一日发布的温银罚决字〔2025〕1号、3号、4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湾农商银行)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3方面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22日被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罚款133万元。
此外,时任龙湾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娄某恩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3万元;时任龙湾农商银行零售金融部总经理孙某栋因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方面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