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4月18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4月18日发布的东金罚决字〔2025〕4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海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海互助农商行)因存在“未经审批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客户发放贷款”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海东金融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同时,时任青海互助农商行董事长范增年受到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处罚;时任青海互助农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殷显伟受到警告并罚款5.5万元的处罚;时任青海互助农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范兴萍受到警告处罚;时任青海互助农商行市场营销部客户经理韩世利、时任青海互助农商行市场营销部客户经理李春林二人分别受到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0年的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