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3月28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辽金罚决字〔2025〕18号-26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因存在“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方面的主要违法行为,被辽宁金融监管局罚款110万元。
同时,当事人郭磊、李昊鸿二人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李鸿志(时为兴业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经理)、李东城(时为兴业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经理)、赵禹婷、王彦强、张雪娇、高智博等6人因“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