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股票12月25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营金监罚决字〔2024〕10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营口分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方面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24年12月20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披露的营金监罚决字〔2024〕11号、营金监罚决字〔2024〕12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光大银行营口分行行长徐明英、时任光大银行营口分行行长赵洪懿均因“对光大银行营口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分别受到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