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踩雷长生生物质押式违约案件出现新进展张洺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上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7日晚间,兴业证券披露长生生物质押式违约一案的最新进展。兴业证券介绍,近日公司收到上诉状,张洺豪于2019年8月2日提起上诉,该案件的涉案的金额为本金人民币6.3亿元。
回溯案件,2017年4月至5月,张洺豪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持有9350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作为质押物,融入资金人民币6.3亿元。待购回期间,张洺豪又将其持有的733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为上述交易办理了补充质押。
因上述交易触发提前购回条款,且张洺豪未按协议约定履行提前购回义务,构成违约。兴业证券于2018年8月1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洺豪和张湫岑返还本金人民币6.3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违约金。
2019年4月19日,兴业证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张洺豪和张湫岑偿还公司融资本金人民币6.3亿元,支付利息、违约金,且兴业证券有权以张洺豪质押的16686.24万股“长生生物”股票优先受偿。2019年7月23日,前述判决书公告送达期限届满。
兴业证券近日收到原审被告张洺豪的二审上诉状,兴业证券表示,鉴于诉讼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目前暂难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鉴于长生生物涉及重大违法被实施强制退市,兴业证券已于2018年末对张洺豪质押式违约案件进行了资产减值计提。兴业证券对该笔业务计提减值损失为4.5亿元。(记者 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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